厉行节约:从“舌尖”到“指尖”的基层实践
发表时间:2025-07-22 20:03:16
来源:岳池县西板镇
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为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、公务接待、差旅报销等提供了制度遵循。乡镇作为政策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其节约成效不仅关系财政资金使用效率,更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。乡镇党政机关应结合基层实际,从“小切口”入手,以“绣花功夫”推动节约理念落地生根,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,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。
管好“钱袋子”:乡镇节约要严控“三公”经费。乡镇财政资金有限,每一分钱都关乎民生福祉。《条例》明确要求“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”,乡镇党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,杜绝“跑冒滴漏”。现实中,一些乡镇可能仍存在公务接待超标、差旅报销不规范、公车私用等问题。这不仅违背中央精神,更损害基层政府公信力。一方面,要严格执行“三公”经费公开制度,让每一笔支出都经得起群众监督;另一方面,可借鉴浙江安吉县“公务餐”改革经验,推行“一餐一卡”制度,杜绝超标准接待。同时,要优化差旅管理,严格落实出差经费报销。例如,湖南某乡镇通过压缩会议规模、推行视频会议,一年节省会务开支30%,证明节约并非难事,关键在于制度执行是否到位。
算好“资源账”:乡镇节约要杜绝"面子工程"。乡镇工作直面群众,节约与否群众看得最清楚。然而,一些地方仍存在“重建设轻管理”的倾向,比如盲目修建豪华办公楼、打造“盆景式”示范点,甚至出现“刚建就拆、刚修就改”的浪费现象。《条例》特别强调“严禁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、政绩工程”,乡镇党政机关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,把钱花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。节约不是不花钱,而是把钱花对地方。乡镇可推行“资源整合”模式,如山东某镇将闲置校舍改造成党群服务中心,既节省建设成本,又提高资源利用率。在办公用品采购上,可建立共享台账,避免重复购置;在能源使用上,推广节能设备,减少“长明灯”“长流水”现象。例如,云南某乡政府通过安装太阳能路灯、推广节水灌溉,年节省电费20万元,证明节约不仅能减少开支,还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。
用好“监督棒”:乡镇节约要发动群众参与。乡镇节约不能仅靠内部管理,更要让群众成为监督者。《条例》指出,“党政机关应当接受社会监督”,乡镇党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经费使用情况,畅通群众举报渠道,让节约工作在阳光下运行。现实中,一些乡镇的“三公”经费公示流于形式,群众“看不懂”“看不到”,监督作用难以发挥。要让群众真正参与监督,乡镇可采取三项措施:一是推行“阳光账本”,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公示村级财务,让群众一目了然;二是设立“节约监督员”,邀请老党员、村民代表参与公务接待、项目建设的监督;三是建立“红黑榜”制度,对节约成效显著的村(社区)给予表彰,对浪费行为公开曝光。
(西板镇 蒋 楠)